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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能發電的歷史

1939
年,二戰爆發,德國科學家Lise Meitner及Otto Frisch提出核分裂反應的理論。同年美國軍方執行「曼哈頓計畫」,為了早日結束戰爭而製造人類史上第一顆原子彈。

1942年,人類第一座核反應器出現,證實人類可以自由控制核反應的進行。

早期核反應器仍是曼哈頓計畫時代的石墨反應器,但它體積太大,也不容易控制,所以美國後來發展,以輕水式反應器(LWR)為主。英國則發展氣冷式石墨緩和劑反應器(GCR);加拿大致力於重水式反應器(HWR)之發展;蘇俄為軍民兼用及經濟考量而發展獨特的水冷式石墨反應器,兼具商用發電及生產核武原料的雙重功能,如車諾比爾電廠所用的RBMK型反應器。

 

世界第一座反應器 – Chicago Pile英國於1956年建造完成第一座氣冷式反應器(GCR)。1957年西屋公司利用核子潛艇技術,在賓州Shipping Port 興建第一座容量為60 MW的商用壓水式(PWR)核能電廠。1960年,美國奇異公司設計的第一座容量184MWe沸水式反應器(BWR)在伊利諾州的 Dresden 核電廠開始運轉發電。1962年,第一座重水式反應器(PHWR)在加拿大誕生。

核能蓬勃發展


之後人類進入了商業化核能發電的新紀元,世界各國積極地研發核能相關技術,並進行大規模的合作事宜。


早期核能的展望和成功,加上電力需求、能源危機等,使得1970年代的核能電廠興建有如雨後春筍般冒出。就美國而言,1971年就有41座核能電廠申請興建。1974年,有鑑於核能電廠的數目漸多,美國基於安全疑慮,請科學家評估風險,而評估的結果,認為核能電廠的安全程度,大約是當時最安全的工業的十倍。

核能黑暗期

1979
年發生的美國三哩島事故,雖然民眾沒有受到輻射外釋的威脅,但是電廠爐心卻有部分熔損。這個事件雖然對於民眾健康無任何影響,卻對核能工業造成嚴重打擊。

1986
年前蘇聯的車諾比電廠,因為運轉人員的蓄意違法,關閉所有安全系統,終於釀成史上最嚴重的核能事故,有31位消防人員喪生,大量民眾遷居與大面積土地污染。

由於接連的事故,加上1980年代全球電力產能過剩、經濟不景氣、油價相對穩定等種種因素,使核電發展陷入空前低潮。此外,反核勢力在三哩島事故與車諾比事故發生後,在全球逐漸蔓延開來。

核能回復生機

在周圍誤解與不友善的氛圍中,核能業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「核能安全文化」-安全重於一切。世界性核能組織如WANOINPO更透過評鑑、稽核與顧問,大力提升核能營運績效。今日的核電工業,工安紀錄是全世界最好的產業(優於一般行政內勤工作)、容量因素也是所有發電種類中最高的(美國核能平均高達91%,燃煤只有68%、燃氣與風力都只有30%),成為國家電力最穩定的支柱。

 

來源:http://www.chns.org/s.php?id=9&id2=1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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